一、教师资格证简介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1号)文件开展实施的考试项目。
        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教师资格证类型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


三、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才能报名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四、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
  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五、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省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省(需持有效广东省内居住证)。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六、考试流程
    考前辅导→网上报考(1月或9月)→笔试(3月或11月)→面试(5月或1月)→普通话(二乙以上)→体检→申请认定取证。

七、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需对考生“居住证”申领所在地等信息进行采集。
考生必须本人报考,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面试按280元/人/次缴纳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